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统一寄送邮政EMS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0楼11016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nn5533816@163.com。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
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85号)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