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4月2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1、2)一式5份、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统一使用邮政EMS寄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0楼11016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nn5533816@163.com。
附件:1.广西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XXX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3.2025年度广西众创空间备案推荐信息汇总表
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99号)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许小叶 553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