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快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群体,现将《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的申报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本次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宣传和动员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库企业、2025年高企资格到期企业(见自治区《通知》附件1)、拥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非高企等各类企业,积极申请本年度高企认定。
二、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程序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一、企业线上申报 | 第一批:5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7月10日—8月15日 | 1.企业完成申报自评、专项审计和材料编制等准备工作。 2.企业完成国家高企系统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填报工作。(企业须在截止日期18:00前完成线上填报及提交)。 |
二、企业申报受理审核 | 第一批:6月26日—7月9日 第二批:8月16日—8月29日 | 1.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并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核意见及受理结果。 2.未通过审核的企业,须在7天内一次性完成申报材料补齐补正,并再次系统提交。(企业须在截止日期18:00前完成补正工作,仅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再次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
三、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 第一批:7月10日—7月16日 第二批:8月30日—9月5日 | 1.企业打印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含专审报告原件)提交到所在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 2.设区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审核推荐,在截止时间前统一将属地内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 |
(二)材料要求
1.网上材料。企业需在国家高企系统(http://https--hjrz--chinatorch--org--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分别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详细流程见自治区《通知》附件2)。企业须认真检查上传的电子版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填写的所有信息请务必与国家高企系统所填内容及顺序一致。留有空缺或空白页面的材料,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2.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核后,请将一式一份高企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从系统中下载全套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电子版,并双面打印后,将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原件附在申报材料后面统一装订成册)、《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推荐意见表》(见自治区《通知》附件2-4)送至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申报材料受理
1.南宁高新区注册企业通过南宁高新区高企认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联系人:梁艳,电话:0771-5816641,地址: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4楼1405室。
2.南宁市高新区外的县(市、区)、开发区注册企业通过南宁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联系人:班璐,电话:0771-3813782,地址: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大楼301室。
三、注意事项
(一)因系统优化升级,未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注册过的企业需重新进行系统注册。注册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须与国家高企系统一致。
(二)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见自治区《通知》附件5)的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用提交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国家高企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签字盖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
附件: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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