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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认定

发布时间:2022-06-06 11:05:32 分类:高企申报 企资认定 次浏览
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三)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四)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五)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

(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

(三)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具备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五)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外派见习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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